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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书记2020年“五述”报告

时间:2024-07-07 12:48:44
乡镇党委书记2020年“五述”报告[本文共3557字]

乡镇党委书记2020年“五述”报告

述职内容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实绩

2020年以来,我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武装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基层党建常抓不懈

建立了村组干部联审机制,重新调整返乡村干,分配到薄弱村居,优化了村居两委班子结构及干部队伍,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选派班子领导担任古西村支部书记,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取得显著成效。为村(居)“两委”换届提前谋划,全面摸排村(居)班子成员,提高班子战斗力。平楼村省级援建村部投入使用,XX村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完成规划。全年发展预备党员X名,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推动“三学三比”主题活动纵深开展,创新学习模式,夯实了基层基础。

(二)党风廉政从严从实

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位,亲自抓、负总责,对重要的工作和事项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查,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并及时提出要求。

常与班子成员谈心,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条线和所驻村(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动“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突出抓好对班子成员言行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到各村(居)开展专项督查并谈心座谈,实地走访群众,查看学习台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今年以来实施第一种形态问责68人次,其中乡科级3人次。初核了结2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批评教育30人次,限期整改6人次,通报批评22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避免问题扩大化、严重化。

(三)精神文明丰富提升

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创建,作为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均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推动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先后举办疫情防控文艺汇演、明德志愿活动、“X几条”宣传演出、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巡回宣讲等系列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参与和高度评价;推动深入广泛开展五美庭院、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力促进了乡风文明的提升。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了1万平方米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健身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正在装修,依托构建“书香宿城”的总体要求,11个村居农家书屋进一步提品升级,新增图书5000余册,极大丰富了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经济社会持续发力

一是疫情防控落实有力。自今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乡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最终取得大好成果。先后关停网吧1个,浴室7个,棋牌室6个,小餐饮70余家,对非生活必需的场所进行关停。对全乡交通要道实行24小时严格管控,设立多处检查点,确保进出人员底数清,信息明。实行“1+2”队伍全面推动社会防控,“1”支“城管+居委会”巡逻队伍,对镇区街道、小区不定时巡查,确保管控到位;村(居)委会组建“2”支队伍:1支检查点值班队伍,做好卡口应急值守,1支村(居)志愿巡逻队伍,对辖区聚集活动、红白事等进行劝导。

二是招商引资再度突破。共招引工业项目6个,其中亿元以上工业项目4个,为XX激光、XX家具、XX服装、XX木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总部经济项目)2个;现代农业项目6个,亿元以上农业竣工项目1个,为XX精品果蔬示范区。工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超4.5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是农业转型成效明显。全面推动高效农业全域化建设,分三年实施到位,率先打造XX、XX、XX三个高效农业全域化建设示范村。新增高效农业面积3680亩,其中设施农业面积1860亩;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长效保持;中央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新增500万元以上设施农业项目6个;新增农产品加工类项目1个。

四是农房改善有序推进。XX新村农房改善项目为新型农村社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约0.75亿元,规划占地230.38亩,可安置545户。已完成改建项目,对原小区进行绿化、亮化、硬化、美化,实现环境的改造提升。扩建项目占地124亩,拟建145户,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主打两层楼型,含60㎡、130㎡、140㎡、160㎡四种户型,一期已经竣工交付,二期主体已完工,同时配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用房、幼儿园、居家养老用房、公厕等,周边配套农业项目,可提供100余人就业岗位,满足“五通八有”要求。

二、最不满意的工作和急需提高的地方

1.信访稳定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化解信访矛盾的方式方法上还需要新思路、新举措。

2.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在招大引强上还要下狠功夫,还要创新招商方式,多走出去。

述学内容

(一)坚持狠抓意识形态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意识形态相关规定,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下达交办单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强化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充分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争取引导大局方向。积极向新华日报、学习强国平台、宿迁日报、速新闻等主流媒体投稿12篇,发布微信公众号31篇,及时展示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拍摄文明新风“宿9条”宣传视频、《民法典》宣传视频等,引导树立正确社会主义价值观。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理,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提前介入,成功处理网络舆情、网络问政1200余件,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

(二)坚持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在具体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及时传达党中央的声音和部署,把党员冬训主战场搬到抗疫一线,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抗疫励志作品《XX》MV广为传诵、扬琴戏《XX八劝》宣传抗疫知识。有力凝聚了人心,推动了工作开展。认真组织开展“三学三比”系列活动,坚持每周一学,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对标查找不足,及时改进提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新思想,统一思想高度。二是在集体学习中强化政治意识。能够按时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等集中学习活动。也能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计划地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文章,读名著,看杂志,并摘记笔记,做到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实践,对十九大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有了更深的感悟。

述法内容

1.本人能够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宪法等法律知识学习讲座,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坚持在工作中依法办事。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不搞“一言堂”,主动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维护班子集体团结,推动集体同力同向。在单位集体决策中能够依法提出个人意见,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导致被撤消、变更或责令停止执行的情况;

3.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落实首问负责制,推动办事程序规范化,办事时限落实法定法规要求,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4.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同时加钱对党员干部的提醒,严于律己,为其他同志作表率、树标杆。

述德内容

本人能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

1.能够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于国家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始终坚持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上级党委的权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价值观;

2.本人能够坚持“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对党忠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封建不迷信,能够做到政治敏锐性强,做到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能够教育和引导XX乡广大干部群众摒弃封建迷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低级趣味等不良倾向。坚持和各种不良倾向做斗争,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3.本人热爱本职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4.本人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走群众路线,坦荡做人、清白干事。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干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5.本人坚持廉洁从政、出于公心、公道正派的原则;

6.本人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诚实守信,孝敬老人、关爱子女,教育家人和邻居和睦相处,融洽关系。

述廉内容

在工作和生活中,本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弦,以自律为本,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勤勉敬业,忠诚履职,为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将作风建设作为乡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用人以贤德为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化作风建设,带头贯彻执行《XX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管理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为XX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2.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事业单位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3.无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经营性资产出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4.无利用职务便利相互请托,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5.无用公款旅游、或借开会、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

6.无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无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7.无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参军、过生日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8.无“跑官要官”行为、拉票贿选,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9.无违反规定在本部门或下属单位设立“小金库”;

10.本人和本单位无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车,借(租)用其它单位或个人车辆等行为;

11.本人和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无违反规定领取津贴、补贴、奖金或存在“吃空响”现象;

12.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2020年12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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