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
一、甲方同意保管乙方委托的人事档案。
二、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交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协议期内档案转至其他单位,其管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仅为乙方托管人事档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缴交社会保险费、退休申请及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等均为自理。乙方在托管期间,其本人发生因病及伤亡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本人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托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甲方之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违反计划生育。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单方终止协议,脱离托管关系,托管费不予退回。
六、在托管期间,如乙方由于调动原因需要调阅档案或转至其他单位,需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甲方才给予办理阅档或转档的有关手续。
七、本协议期内,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八、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托管费除按规定交纳托管费外,每人每日加收滞纳金_________元。
九、乙方如变更地址及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联系。如不及时,由此造成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单方或自动终止时,托管关系自然解除。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
甲方(毕业生):
乙方(托管方):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3-1号(旧教育厅)招考服务大
楼2楼邮编530003
网址:广西毕业生就业网e-mail:gxbys771@163.net
联系电话:0771-385981338395835320144(传真)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应甲方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托管户口、档案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属于已毕业的学生,与学校已无隶属关系,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有关离校手续。现因甲方毕业离校时尚未就业或已落实就业单位而该单位不接收户口、档案的,申请委托乙方托管其户口、档案。
第二条甲方申请托管户口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托管期间甲方可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办理转出手续。托管期满后,甲方应主动到乙方处办理户口、档案转出手续,如不及时申请办理转出,则视为甲方自动延续托管,甲方须承担交纳托管费用等责任。如有关部门政策变动等原因需要甲方迁出户口、档案的,乙方通知甲方前来办理转出手续,如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的,乙方将把甲方的户口、档案强制转至甲方家庭(大学入学前)所在市县政府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管理机构、人才交流或劳动中介机构,转出后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就业服务,并为甲方开具有关户籍、学历以及其他与甲方就业和升学有关的证明。乙方不为甲方开具与就业和升学无关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证明。
第四条 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
书、劳动合同落实就业单位的,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提供单位的接收证明(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如就业单位接收甲方户口、档案的,经甲方申请,乙方应负责为甲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案转移手续;如就业单位不接收甲方户口、档案的,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继续托管。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或家庭地址发生变化的,甲方应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及时告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保管甲方户口、档案,并将其户口、档案转至甲方家庭(上大学前)所在市县政府部门所属的毕业生就业管理机构、人才交流或劳动中介机构,转出后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 甲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 甲方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国工作的;
(三) 甲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后不及时通知乙方,而
造成乙方于甲方联系中断的;
(四) 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七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户口、档案,如若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补办。
第八条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如个人档案没有转到乙方处,甲方
应提供具体的档案去向,协助乙方转递档案;如甲方托管户口,应及时提供相关落户材料,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落户材料而造成乙方无法办理落户手续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从签订本协议当月算起,应一次性交清年度的托管费用,如甲方托管期未满需要中途解除协议的,乙方不退托管费。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终止托管关系时,此协议书由乙方收回。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来源好范 文网wWW.)应共同遵照执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 方(签字):乙方(盖章):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委托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报到证复印件( ); 3.毕业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 5.身高、血型( );6.两张一寸白底彩色大头相片( ); 7.单位委托证明(指毕业生已落实到非公有制单位、企业工作而该单位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情景)( )。
乙方签收人(签字):年月日 (请在括号里打“√”确认,缺少哪些材料请注明“缺”)
解除托管户口、档案协议时间:年月日
甲方(毕业生)签字:乙方(盖章):
6
档案托管协议书
甲 方: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乙 方: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应乙方的自愿申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代管个人档案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为已毕业大中专学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政治面貌专业学历毕业时间
第二条乙方申请托管档案的期限为年,其免费托管期限自毕业之日(即毕业当年7月1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两年。托管期限超过两年的,甲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档案托管费。在托管期间,乙方可自愿提前结束托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凡转出档案,乙方须将《协议书》原件交还甲方,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并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转出邮递费。
第三条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档案托管期限到期后未办理继续托管或档案转出手续的,甲方视为乙方自动转为接受政府人才交流机构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并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人事代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接收、保管、整理、转递毕业生人事档案;(二)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人事证明:存放证明、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的证明等;(三)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四)连续计算工龄,接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五)根据国家和我市最新的工资政策调整和晋升档案工资;(六)协助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和申报;(七)办理接收和转正定级手续;(八)在挂靠户口的前提下代办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九)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十) 1
身份认定;(十一)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手续;(十二)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第四条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在协议期间,如乙方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托管档案期间,可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第六条乙方被劳动教养或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档案转出,不再为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第七条甲方可委托乙方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代理甲方签订本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重庆村57号(市教委机关院内)
邮编:400014网址:
电话:6361959263874710(传真) 16881699(档案查询电话)
乙方:家庭住址省(市)区(市、县)邮编手机或小灵通办公电话家庭电话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2
甲 方:
乙 方: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应甲方的自愿申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管个人档案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已毕业大中专学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专 业 学历
毕业时间 政治面貌
第二条 档案免费托管期限自甲方毕业之日(即毕业当年7月1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两年.托管期限超过两年的,乙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档案托管费(30元/年).在托管期间,甲方可自愿提前结束托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凡转出档案,甲方须解除协议并将《协议书》原件交还乙方,依据相关手续转递档案,并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转出邮递费.
第三条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在协议期间,如甲方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托管档案期间,可通过乙方网站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以及各类手续的办事程序,参加乙方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各种相关信息,通知乙方亦只通过网站进行公示.甲方档案在乙方托管期间,乙方只能为甲方出具存放证明.
第五条 甲方被劳动教养或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乙方有权将甲方的档案转出,不再为甲方办理相关事宜.
第六条 乙方可委托甲方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订本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乙方收到甲方档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家庭住址 省(市) 区(市,县) 邮编
手机或小灵通 家庭电话
乙方: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电话:6361959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 邮编:400020
档案查询: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甲方(毕业生,以下同)向乙方(培养学校,以下同)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托管户口、档案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属于应届已毕业的学生,与学校已无隶属关系,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有关离校手续。现因甲方毕业离校时尚未就业,申请委托乙方托管其户口、档案。托管原因:
a. 准备继续择业( ) b. 其他原因(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申请托管户口、档案的期限为毕业后 2 年时间,自 xx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托管期间可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办理转出手续 ( 必须出示本协议书原件 ) 。托管期满后: 1 、户口迁出,甲方必须在 30 天内(即 2014 年 8 月 1 日前)到保卫处户政科将户口迁出学校,如不按期迁出的,乙方将不再给予办理与户口相关的业务,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档案转出,甲方应主动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室办理转出手续,否则由乙方有权根据甲方填写的《广西大学 xx 届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上填写的地址寄出,其后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乙方托管户口档案期间,可参加乙方举办的各种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与甲方就业有关的服务。
四、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就业服务,并为甲方开具有关户籍、学历及其他与甲方就业和升学有关的证明。乙方不为甲方开具与就业和升学无关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证明。
五、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落实就业单位的,乙方应负责为甲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案转移手续。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或家庭地址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甲方应当遵纪守法,甲方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当,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户口、档案,如若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补办。如甲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托管甲方户口、档案,并将其档案按照甲方填写的《广西大学 xx 届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上填定的地址寄出,转出后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还应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有关户口迁移。
1 、甲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 、甲方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国工作的;
3 、甲方申请结婚的;
4 、乙方保管甲方档案期满的;
5 、甲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后不及时向乙方提供,而其造成乙方与甲方联系中断的;
6 、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九、协议生效期间,甲方因患病或因意外伤害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装入甲方档案。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否则 ,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签字):
xx 年 6 月日 乙方(盖章):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xx 年 6 月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接受 (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提供如下服务:
1,辞职辞退人员工作身份认定;
2,出具政审等相关证明材料;
3,出具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指标证明;
4,集体户口挂靠和户口迁入迁出;
5,转正定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
6,为单位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7,代缴社会统筹保险,退休手续办理;
8,人事关系转接,人事档案整理存放;
9,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0,人员素质测评;
11,其他人事业务和人事管理工作.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甲乙在服务期间要向乙方通报,解释国家的有关人事制度和政策规定.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所需的有关证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及变更情况.
(2)托管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及聘用(劳动)合同或协议.
(3)按档案管理规定必须存入档案材料.
(4)办理其他人事业务所需的资料.
4,甲方若不按本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人事业务,乙方有权拒绝付费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若不按本协议的规定交纳人事档案管理费,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人事业务服务.
服务费及标准
1,双方必须明确人事档案管理费的缴费形式(□单位,□个人).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已经签订,乙方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人事档案管理费,以后每年结算一次.
2,人事业务委托的各项收费均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收取.
其他事宜
1,乙方对委托管理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或协议,应在15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该人员档案转存或调出手续.
2,乙方因停业破产改制分立合并等原因被注销营业执照,应在1个月内办理解除本协议手续,并妥善处理委托人员人事关系和档案.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档案托管协议书
企业员工档案托管协议研究与分析
企业托管协议书
企业托管协议书
单位委托人事档案和户口托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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